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现行政策发生变化,7月12日起执行!最大能贷320万余元前不久,广西南宁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下称广西南宁个人公积金管委)发布《有关高层次人才应用住房公积金住房按揭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于经南宁评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发布重点公积金房贷扶持政策,最大能贷额度提升至4倍。《通知》将在2025年7月12日起执行,期限5年。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平台截屏据了解,修订后的《通知》是以往现行政策的延伸和改进,展现以下几种鲜明特征——
贷款额度大幅度提高。《通知》确立对我市A、B类人才选购、修建、拆建、维修首套房自住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借款的,最大贷款额度可放宽至广西南宁个人公积金管委要求的最高级贷款额度的4倍;C类人才最大贷款额度可放宽至广西南宁个人公积金管委要求的最高级贷款额度的2倍;D、E类人才最大贷款额度可放宽至广西南宁个人公积金管委要求的最高级贷款额度的1.5倍。
以当前广西南宁个人公积金管委所规定的第一套住房最大贷款额度为80万余元测算,A、B类人才应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20万余元;C类人才应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60万余元;D、E类人才应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余元。如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信用额度作出调整,那样高层次人才最大贷款额度也会跟着调节。
首套房认定规范提升。《通知》确立南宁市高层次人才在南宁市拟筹建住宅所在县(市、区)内无住房,且在全国范围没有使用过住房公积金借款的,定性为筹建第一套住房,实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房贷政策,与其它缴存员工住房公积金借款户数判定标准保持一致。
放开缴存及测算限定。《通知》确立高层次人才在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银行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别的贷款政策的,不用缴存满6月,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借款;测算能贷信用额度的时候不与其说缴存账户余额、缴存账户余额倍率、缴存时长指数、风险管控指数挂勾,进一步放宽高层次人才应用住房公积金借款的约束条件,适用高层次人才在南宁居住自主创业。
据了解,满足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及其它需要贷款资料,在南宁各城区个人公积金网点办理业务流程。实施政策详情可根据12345、12329热线电话或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处官方网站查询。
